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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。分管审计、监察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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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助县长工作。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。分管政府办公室、财政、国资、地税、国税、金融、人事、编制、劳动和社会保障、统计、政府法制、政府目标管理、信访、政务服务、外事侨务、民生工程、糖业生产工作。
联系县人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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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助县长工作。分管发展改革、物价、国土资源、大型水电建设工作。联系县政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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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助县长工作。分管农村经济、农业、林业、蚕业、烟草、水利、畜牧、气象、农机、农村能源、防汛、救灾、护林防火、水土保持、农业综合开发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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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助县长工作。分管工业经济、商务、招商引资、交通、交通战备、公路养护、工商管理、民营经济、中小企业、企业体改、环境保护、安全生产、电力生产工作。联系县总工会、县工商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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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助县长工作。分管教育、卫生、新农合管理、文化体育、志书编纂、广播电影电视、精神文明建设、妇女儿童工作。
联系县妇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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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助县长工作。分管公安、司法、民政、民族、宗教、老龄、语言文字、扶贫两资、城市低保、农村低保、人民防空、残疾人事业工作。联系县人武部、县法院、县检察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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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助县长工作。分管规划建设、城镇管理、房产管理、住房公积金管理、房地产开发、粮食、供销、食品药品监督、质量技术监督、邮政、通信、保险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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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助县长工作。分管科技、地震、旅游工作。负责石漠化治理项目工作。 |